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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超時
2022-05-26 09:24:15來源:宣教處
李超時,又名李振華,2009年,當選“50位為新中國成立做出突出貢獻的江蘇英雄模范人物”。1906年出生于徐州市邳縣(現邳州市)碾莊鎮(zhèn)才莊村,1925年,李超時考入徐州省立第十中學讀書。1926年12月,李超時考入國民黨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,他刻苦學習軍事,思想進步,革命意志堅強,不久在該校加入中國共產黨。大革命失敗后,先后在邳縣和東海縣從事革命活動。1929年6月1日,國民黨當局出動大批軍警進行鎮(zhèn)壓,數十名革命同志被捕。李超時被列為“要犯”通緝,在這種情況下,他被省委調往通海地區(qū)工作。1929年秋,江蘇省委決定成立中共通海特委,任命李超時為書記。1930年4月,紅十四軍正式成立,何昆任軍長,李超時兼任政治委員。1931年6月,李超時到徐海蚌地區(qū)巡視工作時,因叛徒出賣,與懷孕妻子張維霞在鎮(zhèn)江車站被捕,關押于國民黨鎮(zhèn)江公安局看守所。1931年9月19日凌晨,李超時被敵人槍殺于鎮(zhèn)江北固山下,年僅25歲。